男子抢注学籍致6岁儿子无法入学
近日,网上报道了一则让人直呼“离谱”的事件。邵女士与前夫闫先生离婚,儿子的抚养权归邵女士。小星随母亲邵女士迁至北京市海淀区生活,户籍也迁至海淀区。
当邵女士为小星办理入学手续时,意外发现小星的学籍已被父亲闫先生在朝阳区抢注。然而,由于闫先生提交的信息出现错误,他未能通过入学审核。
邵女士立即联系闫先生,要求他撤回注册的小星学籍,但遭到了拒绝。无奈之下,邵女士将闫先生告上法庭。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闫先生必须撤回小星的入学注册信息,并协助小星在海淀区办理学籍入学。
无论是从小星的入学资格还是便利直接抚养人对小星的照料方面,小星都以现居住城区入学为宜。闫先生在明知小星户籍已迁出朝阳区、且无证据证明小星符合在朝阳区入学条件的情况下,未与小星直接抚养人邵女士协商一致,径自用过期的户籍信息为小星在朝阳区进行注册,且拒绝配合办理小星在另一城区入学的相关手续,严重妨碍了小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也侵犯了邵女士作为直接抚养人的监护权。
关于闫先生的反诉请求,不符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判决闫先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申请撤销小星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中的注册信息,并配合邵女士办理小星在现居住城区的入学注册及后续上学相关事宜;驳回闫先生的反诉请求。
对于闫先生来说,他需要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儿子的影响,并立即纠正错误。作为父亲,他有责任确保儿子能够享受到他应得的权益,包括良好的教育。
对于邵女士来说,她需要得到社会的支持和理解。她的决定是为了儿子的最佳利益,应该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支持。她需要继续为儿子争取公平的待遇,并且有权利寻求法律保护,确保儿子获得他应得的权益。
首闫先生的行为完全是为了给邵女士制造麻烦和困扰,他明知道小星的抚养权归邵女士,却故意去抢注小星的学籍。这不仅是对邵女士的侵犯,更是对小星权益的侵害。
作为父亲,闫先生应该以孩子的利益为重,而不是为了个人私利而违法乱纪。
闫先生的拒绝配合和坚持保留小星的注册信息,进一步暴露了他的不负责任和自私。他不顾小星的教育和成长,只是为了与前妻争斗。
这显然是一个非常不成熟和自私的行为,对孩子的成长和心理健康将产生消极影响。
我非常敬佩邵女士的勇气和决心,她及时采取了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法院的判决也是符合情理的,闫先生必须撤回小星的入学注册信息,并协助小星在海淀区完成学籍入学手续。
这个判决保护了小星的权益和教育权利,也给了邵女士一个公正的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