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或被罚款近20亿欧元 智能汽车也须谨防反垄断利剑
苹果手机也被罚?
据报道,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欧盟委员会”3月4日宣布,对苹果公司处以18.4亿欧元的反垄断罚款,原因是阻止声田(Spotify)和其他音乐流媒体服务向用户通知除苹果App Store以外的其他支付选项。欧盟委员会表示,苹果的限制构成了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作为对苹果的威慑,决定在基础金额的基础上额外增加了18亿欧元的一次性付款,因为苹果的行为造成的损害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非金钱的。
不过,对欧盟的处罚,苹果表示不服,并将提起上诉。
苹果公司是世界最大的手机生产商之一,在世界各国都具有重要的市场地位。2023年苹果手机出货量超越三星手机成为全球市场第一,总出货量达到2.36亿部,市占率达到了20%。在欧洲市场的份额更是高达27%。
不像Android手机开源一样,苹果手机的IOS系统是苹果公司自己独立开发,这种独立性保证了用户使用的快捷便利,同时也可能会伤害到了消费者选择更多商品的权益。
这种对用户使用行为的限制,来自于苹果手机的强大地位,同时就有可能限制了市场的充分竞争。至少,欧盟反垄断机构是这样认为的。
垄断的三种行为
根据中国的反垄断法,企业的垄断行为包括三种:(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其中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包括了一共七种情形,明确指出“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的行为属于垄断行为。
如果按照中国的反垄断法,苹果手机如果确实阻止声田(Spotify)和其他音乐流媒体服务向用户通知除苹果App Store以外的其他支付选项,就有可能属于限定相对人交易行为。
当然具体的情况可能复杂得多,苹果公司到底是否真正的触犯了欧盟的垄断法,有待进一步诉讼的结果。
智能汽车面临的问题
现在许多人都在说新能源汽车是上半场,智能汽车是下半场,智能汽车的发展趋势将会越来越强劲。
智能汽车是什么?智能汽车不仅仅是智能驾驶,还是智能座舱、智能娱乐、智能互动等等。从某种角度看,智能汽车就是一个更大号的手机平台,它比手机将更多容纳人们生活工作的内容,消费者将可以通过手机来完成一切可以在手机上完成的事项。
因此,如果汽车企业在自己的汽车中控平台上,对某些商家或者消费者实施了某些权益的限制,有可能就会触犯反垄断法的规定,从而面临主管部门的处罚。
比如,如果某些品牌的汽车,禁止人们使用某些地图软件,是否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者垄断行为?
智能汽车面临的问题也不一定都是新问题,传统汽车遭遇到的所有垄断行为,同样有可能发生到智能汽车的厂商上。
传统的垄断行为
《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几种价格行为是应该被禁止的。(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过去经常见到的是,某些经销商在销售汽车时,故意抬高价格,超出正常市场水平,即所谓的加价营销,其实是有垄断嫌疑的。
另外,有些厂商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汽车,也有违反法律的可能。还有厂商联合起来操作市场价格,以控制市场。
2014年的一个典型案例就是发改委对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垄断行为处罚。
当年8月20日,国家发改委对日本住友等八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约8.3亿元,对日本精工等四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约4亿元,合计罚款约12.4亿元。
处罚的原因是因为这些企业共同实施协商价格。按照发展改革委查实的情况是,2000年1月至2010年2月,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三叶、矢崎、古河、住友等八家日本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为减少竞争,以最有利的价格得到汽车制造商的零部件订单,在日本频繁进行双边或多边会谈,互相协商价格,多次达成订单报价协议并予实施。价格协商涉及中国市场并获得订单的产品包括起动机、交流发电机、节气阀体、线束等13种。经价格协商的零部件用于本田、丰田、日产、铃木、福特等品牌的20多种车型。截至2013年底,当事人经价格协商后获得的与中国市场相关的多数订单仍在供货。
2000年至2011年6月,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等四家轴承生产企业在日本组织召开亚洲研究会,在上海组织召开出口市场会议,讨论亚洲地区及中国市场的轴承涨价方针、涨价时机和幅度,交流涨价实施情况。当事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轴承时,依据亚洲研究会、出口市场会共同协商的价格或互相交换的涨价信息,实施了涨价行为。
发改委认定,上述企业达成并实施汽车零部件、轴承的价格垄断协议,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不正当地影响中国汽车零部件及整车、轴承的价格,损害了下游制造商的合法权益和中国消费者利益,违反了反垄断法规定。
汽车产业链条非常长,新能源汽车与智能汽车的出现,让参与到汽车产品的主体环节变得更多,关系也更复杂,竞争也更加激烈。因此,注意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避免使用垄断行为,是当前汽车企业走向合规、健康持续发展的保证。